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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七章 品牌想买假人设(2 / 2)

秦鹭提出把公益项目与代言拆成两份协议。品牌若真想支持合同审阅,即便广告创意未达成,也可以单独捐助;审阅机构不得向品牌报告具体求助者与争议公司。

锐界不同意。

三百万元是 campaign的社会价值预算,必须与“疯得清醒”共同发布。项目受助者最好能在发布会上分享经历,至少提供三名可拍摄案例。

“合同审阅对象本身,就是你们的广告素材?”沈砚问。

市场副总说可以匿名。

可匿名人物的痛苦仍然会被剪进新品短片,审核结果也要配合发布节奏。它不是不能帮助人,只是帮助必须先证明品牌正确。

条件是 campaign名称和核心人设不能改。

“公益预算由谁选律师?”沈砚问。

“品牌与工作室共同指定。”

“审阅结果能否不利于品牌合作方?”

市场副总笑了:“沈先生,我们不会干预专业意见,但项目当然要符合品牌价值。”

说到底,连帮助新人看合同都要成为广告资产。

会议结束后,方简在走廊听见了预算争论。

他问秦鹭:“如果不签,是不是就不招人了?”

“暂缓扩招,不影响你的合同。”

“那我可以少上一些课。”

秦鹭看了他一眼:“你的基础训练已经列入年度预算,不靠你替老板省出来证明立场。”

方简想了想,又说:“网上会有人骂我们一边讲权益,一边连工作都给不了。”

“那就承认能力边界。”秦鹭说,“不能因为怕被骂,就拿假的东西填成资源。”

这句话没有出现在任何宣传里。

它只被写进次日的经营会议纪要:若商务合作不成立,停止新增签约名额,不降低既有合同服务标准。

秦鹭却没有立刻主张拒绝。

一千五百万元总资源,足以覆盖工作室一年多的新人基础成本。只要把虚构表演明确标注、取消办公区跟拍、公益审阅交给独立基金,合作未必不能做。

财务也提醒,工作室刚成立,固定支出正在增加。透明合同意味着不能把风险全转给新人,那么经营端就必须有稳定收入。

钱不是脏的。

品牌想要传播也不是罪。

问题是它要买的到底是沈砚的影响力,还是让沈砚替一场假的反抗背书。

双方谈到晚上九点。

工作室提出最终修改:产品使用体验可合作,广告创意可以夸张,但虚构情景必须明确标注;不得按月指定行业议题,不得调用艺人账号发布未经确认的观点;办公区不做常态跟拍;公益预算交由独立机构管理,品牌只看脱敏执行报告。

锐界没有接受。

市场副总收起方案:“沈先生,你过去也上综艺。综艺同样会设计环节,为什么现在突然把一切都当成欺骗?”

“设计环节可以。”沈砚说,“把设计说成偷拍,把演员说成真实受害者,不行。”

“公众真的在乎吗?”

沈砚看着附件里的十二个建议场景。

“不在乎,也不等于我可以替他们决定。”

次日上午,锐界新品预热物料提前泄露。

一张内部海报上,沈砚站在被撕碎的合同雨里,手里拿着手机。文案已经印好:

“他拒绝的,从来不只是一个报价。”

海报底部还标着预售开启时间。

合同尚未签署。

品牌却已经把他的人设做进了投放排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