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是其他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的好处。可能给百姓带来利益的“厚农桑”等措施并未实施。明黜陟、抑侥幸、择长官虽然很有必要。但如何对官员进行考核,范仲淹做得简单粗暴,把当时地方高级官员名单拿过来一看,认为不合适的一律红笔一勾,就算撤职了。富弼对范仲淹道:“你这样随便一勾容易,可知道人家1大家人都要哭啦。”范仲淹回答的气贯长虹。他说:“1家哭总比1路哭强吧。”问题于,范仲淹和派往各地考查干部的钦差,考核干部都没有一个标准,把哪些人勾掉,哪些人不勾掉,全凭个人感觉好恶,那就未必真正能做到庸者下,能者上。连包青天就都上奏《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》,很能说明问题。均公田实际上是高薪养廉,如果不建立起1套有效的普遍的民主监督机制和透明的惩办机制,只会高薪养贪。当然,这种有效的监督和惩办机制的建立,对于范仲淹来说,是1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减徭役,减了几个县邑能省多少徭役?而且对当时害民不轻的募役法没有从根本上触动。精贡举改得也不深入不彻底。加上改革时间又实太短,改革成果还没显现就结束了,总之广大老百姓没有从庆历革受到多少利益。当然这些范仲淹是不能控制或超出能力范围了。
三是急功近利。庆历3年西元1043年9月底,本来范仲淹还没准备好,也许仁宗求治心切,没有充分考虑改革的艰难吧,特地打开天章阁再次召见范仲淹等人。天章阁是保存皇帝手稿的禁地,以前从未此接见大臣,可谓礼遇空前。天章阁,焦急的仁宗赐他们坐自己对面,迫不及待地站起来,亲手将纸笔递交给这几位,催促他们写出方案。过了几天,仁宗又亲笔写下手诏,催他们快办。这场改革的方案就这样仁宗皇帝急切催促下写就。方案刚刚拟定之后,没有经过认真研究,没有充分做好事前准务,急于求成的仁宗皇帝就下诏颁布实行。对施行过程出现的不少问题,如州县官吏人心惶惶,无所适从,各衙门的正常秩序被破坏,官吏竟相争官等,因没有思想准备而不能采取措施加以应变。这种主张速变的改革,缺少一个按部就班、切实推行的条理。改革的成功,依赖于上轨道之社会基础的支持,而这种社会基础的培养绝不是1朝1夕就能完成的。范仲淹把改革变成1个手段,希图借此促进理想社会基础的建设,不能不说是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。这种缺乏统筹全局的改革,一时政令频出,大大超出社会所能承受限度;政令的仓促出台也难免彼此间不相一致。重要的是,这样的改革,破坏旧制的同时,不能立刻提出可行的建设方案,开始一厢情愿所设计的体系往往同现实不相吻合。于是,破坏和建设间容易出现社会秩序的失控状态。
四是党同伐异,有害于国。内侍蓝元震上书:“范仲淹、欧阳修、尹洙、余靖”,“四人得时”,“以国家爵禄为私惠,胶固朋党,递相提挈,不过二三年,布满要路,则误朝迷国,谁敢有言。”收到指控结党的小报告之后,仁宗想听听范仲淹他们的说法。胸怀坦诚的范仲淹竟回答说:“我边防的时候,见到能打仗、会打仗的人聚一起,自称1党,怯懦的人也自为1党。朝廷上,正、邪两党也是一样。陛下只要用心体察,就可以分辨忠奸。假如结党做好事,那对国家有什么害处呢?”欧阳修是写了1篇《朋党论》的政论呈交仁宗欧阳修的章,对派别问题不但不稍加避忌,反而承认大伙的确都结党。有小人以利益相交的“伪朋”,有君子以“同道”结成的“真朋”。其实没有哪1党1派不说自己是君子的,而且既然结党,必有私利,党派的大特点就是自私性和排他性。王夫之《宋论》评论庆历政时,直接指责范仲淹引发的党争风潮,开宋代党争之渐,导致了北宋灭亡。
庆历革再1次证明,能够照顾到绝大多数人民利益,搏得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赏识,是变法取得成功的不可否缺的关键因素。做不到这1点,哪怕贤德如范仲淹也很难取得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