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德透过强化的挡风玻璃目睹着这一切。
雨刷器不断将溅在上面的血肉刷到一边,车身和引擎盖上除了不断开火的自动武器之外,还有几把寒光凛冽、增添锋锐附魔的电锯、圆锯和尖矛,所到之处,腥风血雨,这形容毫不夸张……血腥而高烈度的屠杀。
而康德参与其中。
指挥着荷鲁斯左突右冲,不断从白雾世界中拿取弹药,将抛落在车里的弹壳大规模萃取泯灭,用经过特殊强化的山猫步枪对高价值目标进行重点攻击,枪管附魔,弹药附魔,枪弹摧毁一切。
乃至于带着汽车人进行空间跳跃,出现在敌人所不希望自己出现的任何地方,然后喷射出毁灭一切的金属风暴。
撞,杀了他们,打那边,这个我来。
在那短短七八分钟的交战时间内,这些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。
然后取得压倒性的胜利。
敌人根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。
人类互相攻杀了几千年,将效率和规模发展到极致的,现代的杀戮工艺,第一次正式亮相异界,取得了如斯战果。
甚至连瀑雪剑圣都为之震惊。
是足以夸耀的大胜,甚至足以载入史册。
可胜利所带来的,并非是兴奋与满足。
那些敌人,他们不是精灵,只是暮月王朝的附庸国家所派遣的仆从军,他们与歌德同为人类,并非是精灵那样尖耳朵的异族。
他们并不精锐,至少远没有黄昏战团精锐,康德先前所参与的战争,其烈度同样极高,可精灵却始终占据优势,而且坚韧不屈,哪怕陷入劣势绝境,这些暮月王朝的战士也死战不退,除非指挥官下令后撤。
而这些人,会哀嚎,会哭求,会逃跑。
杀死军人与屠杀平民是两回事。
战胜强敌和屠杀弱旅也是两回事。
康德仰着头,沉默地望着窗外,双手不断握紧,又松开。
有些事情,做了,但并不意味着就习以为常。
但同样的,有些事情,就算再不习惯,也不能不去做。
以尽可能严酷的手段,快速,高效,恐怖地歼灭敌人,彻底地击溃他们,打散他们,摧毁他们,令他们失去再度重组的能力,令他们无法再度作恶,令他们彻底退出战斗序列,从而进行震慑。
唯有如此才能震慑和恐吓,威慑到精灵远征军,威慑到沿途的所有军队,让他们意识到阻拦的下场,让他们意识到作恶的下场。
只是,康德突然想到了1893年,英国南非公司所发动的马塔贝莱战争,那是马克沁机枪发明十年后首次获得世界的认可。
网络传言说,那场战争英军只用了五十人和四挺马克沁,就击败了马塔贝莱人五千人的军队,杀伤至少三千人,这是错误的说法,因为当时英军至少有几百名白人士兵和一千名土著军队随行——但无论如何,这四架恐怖的收割镰刀在某种程度上全面拉开了热武器时代的序幕。
而康德所好奇的是,当年那四架重机枪的射手,在战争结束后,看着被鲜血浸染成血河的本贝奇河,望着那些面对恐怖的重型火力却依然无所畏惧地发起冲锋、然后被撕碎扯裂绞杀殆尽的数千名马塔贝莱战士的尸骸……心中会作何感想?
“……先生?”
副驾驶轻轻打开门,探出头来:“我们听到了您的动静,您是否需要吃点什么?基洛夫先生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肉食和饮品——或者是一杯酒?”